機上 WiFi 條款
一般條款
WiFi 服務的這些一般條款與細則(以下稱「條款」)適用於購買和提供 WiFi 服務,如這些條款(以下稱「WiFi 服務」)第 1.1 條進一步所述。WiFi 服務是由 Koninklijke Luchtvaart Maatschappij NV 在機上提供的,其註冊辦事處位於 Amsterdamseweg 55, 1182 GP Amstelveen, the Netherlands,在工商業局註冊的編號為 33014286,增值稅號為 NL004983269B01(以下簡稱:「荷航」),致飛機上的乘客(以下簡稱: 「用戶」).
用戶接受這些條款,即聲明並保證 (i) 他/她已年滿 18 歲,並擁有與荷航簽訂這些條款適用的協議(以下簡稱:「協議」)的法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以及 (ii) 根據本條款使用 WiFi 服務。
1. WiFi 服務
1.2. 您同意並瞭解 WiFi 服務是標準服務,並按原樣提供。 這表示將根據這些條款中的規定,以相同的方式向所有用戶提供 WiFi 服務,並具有的相同功能和限制。
1.3. 若要使用 WiFi 服務,用戶需確認並接受其應自行擁有適合進行 WiFi 連線的 WiFi 相容裝置(例如具備無線卡的電腦、具備 WiFi 功能的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以下簡稱「裝置」)。
2. 購買 WiFi 服務
2.1. WiFi 服務「訊息傳送」是免費的,可以透過荷航入口網站點選該服務獲取。 使用 WiFi 服務「訊息傳送」,即表示您接受這些條款。 當荷航確認用戶在荷航入口網站訂購 WiFi 服務時,提供訊息傳送服務的協議即生效。
2.3. 只要荷航未確認用戶訂單,就不會達成任何協議,且在此之前,荷航保留隨時以任何理由拒絕向任何人提供 WiFi 服務的權利。
2.4. 可以在您的帳戶中「我的 WiFi」下找到用於 WiFi 服務的 WiFi 券,可透過荷航門戶網站存取。 如果用戶在飛行過程中在機上購買了 WiFi 券,WiFi 券將在用戶的裝置上自動啟用。 如果用戶在起飛前購買了 WiFi 券,則用戶可以透過荷航門戶網站在主頁或「我的 WiFi」部分,點選 WiFi 券上標明的啟用按鈕來啟用 WiFi 券。
2.5. 用戶一次只能購買和使用一張 WiFi 券,在一台裝置上提供「影音串流」和「瀏覽」 WiFi 服務。 如果用戶想在另一台裝置上繼續使用 WiFi 服務,可以在一個裝置上停用網路並在另一台裝置上啟用 WiFi 服務。
3. 提供 WiFi 服務
3.2. 如本協議第 3 條所述,荷航應盡其合理努力,在購買 WiFi 券的特定航班期間提供 WiFi 服務。
3.3. WiFi 服務的提供取決於所需裝置和相關設施的可用性和操作限制:
- 起飛時: 用戶在飛機上就座後就可以連線(視當地法規而定)。 不是每個國家/地區都允許如此,在此情況下,一旦飛機達到或超過 10,000 英尺,便會啟用連線。
- 降落時:當降落及落地時不允許使用連線,連線將於飛行低於 10,000 英尺時關閉。
- 飛行過程中,無法保證頻寬。 由於衛星連線狀態或行經某些施加限制的地區或國家的緣故,您可能會暫時或完全無法使用網路連線。 此外,在提供服務時,服務可能發生暫時中斷,乃為正常現象。 如果荷航認為有需要,則可能因以下原因暫時限制 WiFi 使用或中斷 WiFi 服務:
- 保護)WiFi 服務的安全性和/或完整性;
- 修復缺陷或漏洞;
- 從干擾中恢復;和/或
- 荷航或其供應商的電腦系統變更或改進。
3.4. 用戶須進一步瞭解並接受荷航無法控制用戶在使用 WiFi 服務過程中可能存取的第三方網路,因此,其他網路傳輸的延遲和中斷不在荷航的控制範圍之內。
3.5. 第三方提供的內容(以下稱「第三方內容」)尚未由荷航完全或部分獨立認證,即使是由荷航提供此類內容的連結也是如此。 荷航僅出於方便提供指向第三方內容的連結。 除荷航明確提供的內容外,荷航不提供、出售、許可或租賃任何第三方內容。
4. WiFi 服務的使用
4.1. 用戶必須按照這些條款使用 WiFi 服務,並且除這些條款中規定的用途外,不得將 WiFi 服務用於任何其他目的。
4.2. 用戶瞭解並同意,他們有責任對 WiFi 代用價以及用戶名和密碼(如果適用)進行妥善的保護和保密,並僅將這些資訊供自己使用。
4.3. 不允許用戶執行以下操作:
- 使用 WiFi 服務進行呼叫,包括使用 IP 語音服務;
- 向任何其他人提供 WiFi 服務的存取權;
- 散佈、再授權、租賃、出售、商業化、出租、借貸或以其他方式將其用戶權利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 以任何可能損壞、停用、拖垮或破壞 WiFi 連線或阻止其他用戶正常使用 WiFi 服務的方式使用 WiFi 服務;
- 干擾或中斷任何 WiFi、設備、啟用了其連線的設備的連線和使用,或不符合荷航的要求、程序和規定;
- 使用或試圖將 WiFi 服務用於未經授權的、非法的、不正當的用途和/或違反誠信、習俗、道德和公共秩序,例如:
- 任何誹謗、威脅、恐嚇或可歸類為騷擾的使用;
- 發佈和傳輸以下任何內容: 含有或屬於淫穢、褻瀆或含有辱罵性語言或材料;包含色情的材料(如文字、圖片、電影、影片剪輯或露骨的或引起性慾的內容);包含有關性別、種族、宗教、膚色、出身、年齡、身體或精神殘疾、健康狀況或性取向的冒犯性或貶損性圖像;包含偽造的或虛假的消息標題,無論是全部還是部分,以掩蓋消息的發起者;侵犯他人隱私,或者在其他方面不合法或不適當;
- 使用或傳輸包括病毒、漏洞、特洛伊木馬的軟體或其他元素,這些元素可能會使荷航或第三方的系統過載;「郵件轟炸」、拒絕服務攻擊、建立或管理殭屍網路或任何其他感染,包括但不限於可能用於存取、修改、刪除或損害荷航或第三方的軟體或硬體或儲存在此類系統中的電子文件和檔案的可執行程式碼或檔案,以及具有非法、禁止或損害第三方利益和權利的目的或效果的任何其他程式或元素;
- 存取或試圖非法或未經授權地存取屬於荷航或第三方的系統或網路,或試圖攻克荷航或第三方的系統安全措施,以及可能用作對系統實施攻擊的其他程序(連接埠掃描軟體等);
- 濫用提供來存取 WiFi 服務的 IP 地址;
- 傳輸或使用一些軟體元素,其可能發送侵犯智慧財產權、資料保護或任何其他權利(包括商業機密或機密資料,無論是荷航還是第三方的財產)的元素或細節;
- 可能違反資訊社會服務和電子商務法規或任何其他適用法規(如適用)的任何形式宣傳、廣告、連鎖、金字塔系統、投資機會或任何其他未經請求的商業傳播(垃圾郵件)。
4.4. 用戶理解並同意:
- 做為安全措施所必要時,荷航和/或荷航使之參與的第三方可以存取並儲存在該用戶設備上的資料(例如驅動程式、軟體等) 以避免或防止濫用 WiFi 服務、對與設備或網路有關的問題進行故障排除,以及啟用、操作和更新 WiFi 服務和軟體,調查可能違反這些條款的活動;
- 荷航可能根據適用的法律或應請求而被要求進行直接或間接的合作,因此要向執法部門、政府機構和其他當局或實體(無論是本國或外國的)提供任何類型的資訊。
5. 智慧財產
5.1. WiFi 服務(包括荷航門戶網站)的智慧財產權應屬於並將繼續屬於荷航和/或其供應商(視具體情況而定)。
7. 責任
7.1. 荷航對實際或預期利潤損失、收入損失、預期節約損失、資料丟失、購買替代服務以減輕和/或糾正 WiFi 服務缺陷的成本以及任何損失不承擔責任。
7.2. 這些條款與細則中的任何內容都不排除或限制荷航的以下責任:
- 因其或其員工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而造成的損害;或
- 因為根據適用的(消費者)法律,荷航不得限制的責任。
8. 終止
8.1. 各方可以為方便起見在 WiFi 服務開始之前隨時終止本協議。
8.2. 各方可以根據適用法律,出於某些原因終止本協議。 用戶瞭解並接受,如果用戶違反本條款規定的義務,荷航可能會因此終止本協議。
8.3. 用戶可以透過聯絡荷航終止本協議。 萬一終止或在飛行過程中未啟用 WiFi 代用價,荷航將自動退還 WiFi 代用價的購買價格。
8.4. 用戶瞭解並同意,在購買 WiFi 代用價的航班結束後的 14 天內(以下簡稱「撤銷期間」),不能根據適用的消費者法以任何理由行使其撤銷的權利。 如果飛行發生在「撤銷期間」內,用戶特此:
- 事先明確同意在「撤銷期間」開始使用 WiFi 服務;以及
- 放棄其撤銷的權利。
9.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9.1. 對於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所有爭議,荷蘭法律均適用,但不適用《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約公約》(CISG) 的規定。 儘管荷蘭法律適用,但作為消費者的用戶也享有消費者慣常居住地所在國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保護。 限制法律選擇的強制性規定,特別是消費者慣常居住地國強制性法律,如消費者保護法,其適用性不受影響。
10. 可分割性
10.1. 如果事實證明某個特定條款不可執行,則不會影響任何其他條款。